1、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(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)。2、从业人员证明(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,含户口簿和身份证,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;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在本地暂住证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;相片一张。3、经营场地证明,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,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,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。
1、到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填写申请表,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格,所提供的学位证书。2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合法登记,申请营业执照,需要提供提供验资证明,地方的营商环境等。3、注册程序,申请从事独资私营企业的个人,持所在地户籍证明、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, 向所在地工商所申请;工商所初审后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、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,不予登记 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1、考驾照科目二没过,十日后可以重新预约考试。2、科目二考试一次,考试不合格的,可以补考一次。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,本次考试终止,申请人应当在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。3、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,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。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,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。
补办护照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(A4规格)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,并回答有关询问。需要提交的材料有:1、提交填写完整的《中国公民办理因私护照申请表》1份,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(相片大小:48×33mm,头部长度:28-33 mm,头部宽度:21-24 mm)1张,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。2、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(包括军人证)的复印件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