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主要包括:家庭经营收入、工资性收入、财产性收入、转移性收入。2、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指农林牧渔业收入及个体经营收入,包括实物和现金收入,未出售产业也折价计算。3、工资性收入包括外出打工、县内打工、就近打零工、农忙时节充当雇工等出卖劳动取得的收入。4、财产性收入主要指家庭通过出租、变卖、入股等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取得的收入。5、转移性收入主要指低保、扶贫、养老、各类政策性补贴奖励等相对
1、人均纯收入主要包括家庭经营收入、工资性收入、财产性收入、转移性收入。2、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指农林牧渔业收入及个体经营收入,包括实物和现金收入,未出售产业也折价计算;工资性收入包括外出打工、县内打工、就近打零工、农忙时节充当雇工等出卖劳动取得的收入。3、财产性收入主要指家庭通过出租、变卖、入股等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取得的收入;转移性收入主要指低保、扶贫、养老、各类政策性补贴奖励等相对长期稳定的收入。
1、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(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)。2、从业人员证明(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,含户口簿和身份证,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;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在本地暂住证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;相片一张。3、经营场地证明,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,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,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