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善意第三人,是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,通常是指合法交易中,不知情的,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。2、善意取得,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,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,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,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,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,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,而只能请求转让人(占有人)赔偿损失。
1、经销商有独立的经营机构,代理商不一定是独立机构。2、经销商拥有商品的所有权(买断制造商的产品/服务),代理商没有商品的所有权(代理制造商的产品/服务)。3、经销商能获得经营利润,代理商是赚取佣金(提成)。4、经销商可以多品种经营,代理商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。5、经销商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,代理商供货权力较大。